
圖片來源:跨境白武士 James
隨著全球化貿易和跨境電商的快速發(fā)展,外觀設計(Design)作為企業(yè)產(chǎn)品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專利保護在各主要市場中的差異日益受到關注。中國、美國和歐洲(歐盟)三大經(jīng)濟體在外觀專利(Design Patent、Design Protection)的法律框架、審查標準、保護范圍以及執(zhí)行機制上各有特色。本文將從制度架構、審查要點、保護期限、優(yōu)先權與國際途徑以及實務操作等方面,系統(tǒng)梳理三地外觀專利的主要差異,幫助企業(yè)在全球范圍內制定更有效的外觀設計保護策略。
一、制度架構與申請類型
中國
申請類型:僅有一種正式申請;不區(qū)分獨立/結合設計。
美國
申請類型:包含“普通設計專利”(Utility+Design分離)與“再頒發(fā)設計專利”(Reissue);可以在同一申請中請求多項相關設計(multiple embodiments),但需統(tǒng)一分類。
歐盟
名稱與法律依據(jù):主要有兩種形式:
成員國本地注冊設計,各國依據(jù)本地法規(guī)(但多數(shù)沿用《國際外觀設計海牙協(xié)定》框架)。
申請類型:社區(qū)外觀設計一次申請覆蓋全部歐盟27國;也可采用“掛號”與“未掛號”(unregistered)兩種保護方式。
二、審查制度與實質審查
圖片來源:跨境白武士 James
中國實質審查重點:主要評估與現(xiàn)有設計的新穎性比較,不做顯著性判斷;對局部設計亦可申請,但形式圖樣需清晰完整。
美國實質審查更嚴苛:除了新穎性,還須滿足非顯而易見性(aesthetic non-obviousness)的審查標準;審查員可能引用多種“組合式比較”方式。
歐盟“未掛號設計”保護:無需形式審查,即刻自動受《社區(qū)設計規(guī)例(CDR)》保護,但僅限短期(最長3年);掛號設計則提供最長25年保護(每5年續(xù)展)。
三、保護范圍與侵權判定
美國:采用“Ordinary Observer Test”(一般觀察者標準)及“Point of Novelty Test”(新穎點測試)并行,被侵權需在外觀上有“非微不足道”的差異性落差。
歐盟:以“整體印象”為核心,強調是否給“有經(jīng)驗的用戶”留下相同印象;不要求單獨拆分技術特征。
四、保護期限與續(xù)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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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優(yōu)先權與國際途徑
巴黎公約優(yōu)先權:中美歐均為成員國,申請人在首國申請后三個月內在他國主張優(yōu)先權。
《海牙協(xié)定》(Hague Agreement):適用于歐盟及中國,但美國尚未批準對外觀專利的海牙體系;中國于2021年7月加入,支持國際注冊。
實務建議:
若目標市場重點為歐盟,直接通過海牙國際注冊或RCD申請,可一站覆蓋。
美國市場需另行直接向USPTO提交,注意撰寫符合非顯而易見性要求的說明。
六、多重設計申請與分案策略
美國:同一申請可包含多種embodiments,但若審查中需進一步細化新穎點,易被辦公室行動(office action)要求分案。
歐盟:同一申請可最多包含100種設計,但需要單獨繳費;更適合一次性覆蓋同一系列產(chǎn)品。
七、實務操作要點
圖樣撰寫:
確保多視圖(正、側、后、頂)完整展現(xiàn)產(chǎn)品特征;
采用黑白線條或灰階填充,一般不接受彩色圖。
說明書撰寫:中國與歐盟均不強制說明文字,僅以“圖示為準”;美國可附簡短說明來突出設計新穎點。
檢索與監(jiān)控:
建議在申請前后定期檢索主要市場數(shù)據(jù)庫(SIPO、USPTO、EUIPO),及時發(fā)現(xiàn)潛在侵權及相近公開。
結語
中美歐三地在外觀專利的申請審查、保護期限、侵權判定標準及國際申請途徑方面均有顯著差別。企業(yè)應結合自身產(chǎn)品特點和目標市場,制定差異化的外觀設計保護策略:在中國注重新穎性審查和快速布局,在美國強化非顯而易見性及優(yōu)質圖樣,在歐盟利用RCD或海牙體系實現(xiàn)高效、低成本覆蓋。
(來源:跨境白武士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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