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政府于2020年11月份頒布了一項新的立法——消費品(化妝品)信息標準2020 (Consumer Goods (Cosmetics) Information Standard 2020),該立法將對2021年5月24日起生產的洗手液及其標簽實施新的強制性規(guī)定,新標準適用于澳大利亞所有的洗手液供應商,包括制造商和零售商。該標準旨在幫助消費者比較不同的洗手液,以便在知情的情況下選擇購買的產品,以及如何安全有效地使用產品。
適用的洗手液產品范圍:
新標準中的洗手液指的是一種抗菌的護膚產品:
(a) 包含或產生一種或多種抗菌活性物質;
(b) 以任何方式提出或可能被認為是(無論是由于其提出的方式或任何其他原因):
? 在沒有肥皂和水時,可用在手上;
? 涂抹在手上無需沖洗;
? 旨在消滅、阻止、使無害或以其他方式對皮膚上的細菌起控制作用的。
(c) 主要活性成分為醇類,包括但不限于酒精(乙醇)、異丙醇和變性酒精。
洗手液產品標簽方面的新規(guī)定:
(a) 洗手液中的酒精含量必須以體積百分比(V/V),以突出和清晰易讀的方式顯示在配料表上或者包裝容器上
(b) 產品包裝容器上必須使用英語顯示以下警告信息:
? 請放在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
? 只供外用
? 如果被吞食,請立即尋求醫(yī)療救助
? 易燃物品-遠離火和熱
? 如有皮膚刺激,請停止使用
速賣通賣家應采取什么行動?
銷售符合上述洗手液定義的產品的賣家應該檢查您的產品是否符合上述“消費品(化妝品)信息標準2020”。如果您的任何產品不符合標準規(guī)定,您應將其從全球速賣通網站上刪除或促使其不售往澳大利亞。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信息或澄清,您可以通過澳大利亞安全網站問詢通道(www.productsafety.gov.au)與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直接進行聯(lián)系。
法規(guī)依據:有關“消費品(化妝品)信息標準2020”的更多信息,可參考以下網站:
Consumer Goods (Cosmetics) Information Standard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