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買家修改的不是默認的糾紛方案(即買家在提糾紛時的方案),響應期均為5天(春節(jié)等節(jié)假日除外),即賣家糾紛響應時間不會重新計算;
只有當買家修改了默認的糾紛方案,5天的響應時間才會重新計算。同時您訂單的具體響應剩余時間建議您登陸該訂單的糾紛詳情查看。
舉例:
1. 買家A在10月1日對某訂單提了糾紛,糾紛方案是“退貨退款”,同時在10月4日買家又將該糾紛方案修改為“僅退款”,則該糾紛訂單的超時響應時間從10月4日重新計算, 即賣家響應超時的時間為10月9日。
2. 買家B在10月1日對另一訂單提了糾紛,糾紛原因為尺寸不符,在10月4日買家又將該糾紛原因修改為“顏色不符”,則響應期不會重新計算,即賣家響應超時的截止時間依然還是10月6日。